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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弹性增减土地供应 合理调整用地结构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7/1/16  浏览量:2241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土资源部今年将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合理增加土地供应,调整用地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土地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同时,将推动人口过多、房价过高的特大城市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编制住宅用地三年滚动供应计划,引导社会预期。完善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办法,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合理确定公租房、共有产权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用地比例和规模。将鼓励原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依法依约转让用于住房开发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政策性住房。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今年将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姜大明表示,将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决不能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批矿。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管,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对退出企业、兼并重组、转产企业、停建项目等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


  姜大明表示,将着力提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将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水电核电、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油气管网、城市轨道交通、灾后重建、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要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土地规划调整完善要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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