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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续四年提前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指标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3/12/9  浏览量:2744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记者从市住保办了解到,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性住房任务指标为1100户。截至11月末,新建和租赁补贴省定指标全部完成。这是我市连续四年提前完成全年指标,保障性住房工作完成指标进度在全省名列前茅。
  

  今年我市新建保障性住房900户,其中廉租房200户、公租房400户、经济适用住房300户;租赁补贴200户。年初指标下达后,我市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对指标进行了科学有效的分解,其中市本级占较大比例,安排新建保障性住房600套,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确定在“上东盛景”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360套,在“山城露园”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240套。在资金上,市住保办配合财政局、发改委积极协调国家、省财政、建设、发改等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财政部、财政厅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积极协助财政部门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提取及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列支等方式,多渠道归集住房保障资金。在保障房房源上,采取新建、购买、市场租赁、棚改等多种方式积极筹集房源。
  

  在保障房供应上,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梯次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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