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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国土部:对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城市加快供地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7/4/18  浏览量:2070   收藏 | 打印 | 关闭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强化地方主体责任。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方针,突出了因地制宜,体现了差别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个月至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个月至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方正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研究员夏磊认为,将土地供应和商品房消化周期挂钩,分级指导,能够确保库存基本稳定,需求端反向压制供给端,划定土地供应的规模。未来几年,这些政策将对改善土地市场供给弹性不足起到关键作用,这样的举措将更有利于供地节奏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尽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中期(5年)和近3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今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夏磊认为,编制住宅用地规划并向社会公布,能够通过划定基本的土地供应规模,达到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特别对于在城镇化过程中,持续有人口流入的二三线城市,可以确保充足的土地供应,避免造成由于未来土地稀缺而存在的恐慌性购房。
  在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方面,《通知》要求,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同时,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
  夏磊表示,《通知》强调从拿地、开发建设到预售的全过程监管,是因为开发商推盘节奏会影响短期的市场环境,而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积极发挥行政作用,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夏磊认为,住房供应更加多元化,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势在必行。发展租赁市场可以盘活存量,减少资源浪费,也能够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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