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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将统一换发社保卡 新卡可作银行卡使用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1/21  浏览量:3526   收藏 | 打印 | 关闭

  1月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我市决定从2014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换发社会保障卡,新社会保障卡将加载金融功能。

  换发新卡目的

  据介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是社会保障精确管理和金融服务深化提升的新要求,是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和金融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从而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目前我市使用的社会保障卡,主要应用于医疗保险就医购药结算业务,换发新卡后,将逐步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社会保险费缴纳、失业待遇和养老待遇领取、医疗待遇结算和返还等业务集成到新型社会保障卡中,从而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新卡作为银行借记卡,可以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业务,同时享受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卡费、年费等各项金融收费优惠政策。

  新卡功能定位

  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片介质为接触式芯片卡,另加隐蔽磁条作为暂时过渡,芯片中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换发职责分工

  记者了解到,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将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葫芦岛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分行是社会保障卡发行合作银行,具体负责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的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分工是: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葫芦岛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分行负责为全市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换发社会保障卡。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换发时间是2014年2月至2014年底;城镇居民换发时间是2015年2月至2015年人员和城镇居民换发社会保障卡。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换发时间是2014年2月至2014年底;城镇居民换发时间是2015年2月至2015年底。

  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为在校学生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人群换发社会保障卡。换发时间是2015年2月至2015年底。

  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市退管中心、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负责为在本辖区内进行生存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换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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