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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葫芦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2%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1/27  浏览量:2874   收藏 | 打印 | 关闭

  经过科学细致地统计分析,1月中旬,我市2013年CPI数据出炉。2013年全年我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也大幅低于我市年初预定的3.5%调控目标,与本溪、阜新并列全省第8位。

  2013年,我市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审慎出台调价项目,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成效。从我市全年同比数据看,全市食品类价格上涨2.9%,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0.9%,交通和通信价格未变,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2%,居住类价格上涨4.5%。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归纳起来看,形成以上价格走势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大环境导致市场需求降温。在“八项规定”和严格反对“四风”的形势下,三公消费明显减少,市场需求降温为物价稳定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工农产品供大于求有助于价格稳定。农业连续九年获得丰收,加之生猪生产、蔬菜生产各地给予高度重视,2013年猪肉价格下降明显。工业消费品总体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再加上采取改善储备条件、整顿流通秩序、降低流通费用,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都有助于价格稳定。三是鲜菜价格涨幅不大带动CPI下行。四是猪肉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CPI走势。五是房租上涨影响居住类价格指数上涨。(记者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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