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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部分区域限购放松 外地人购房不再需要个税或社保证明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9/6/5  浏览量:1933   收藏 | 打印 | 关闭

  6月4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南京市高淳区不动产中心了解到,从当天起,外地人在高淳区买房,只要持有南京市居住证,或者携带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即可开具购房证明。而在此前,南京的限购政策颇为严格。

  根据南京市于2017年3月15日出台的《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外地人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只能新购1套住房,同时,外地人在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要提供过去3年内在南京累计满2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且不允许通过补缴的方式获得购房资格。

  一位高淳区不动产中心的工作人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高淳区的外地人限购确实降低了门槛。不过,该工作人员也强调,这一政策的调整仅限于在高淳区购房,外地人在南京市其他区域购房的话,还得按原有的限购条件办理。

  对于高淳区限购政策的调整,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并不意味着南京楼市调控的放松,由于高淳区位于南京市远郊位置,此次限购适当放松,很大程度上与当地的引进人才战略有关,而高淳也确实需要这些差异化的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入驻,从而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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