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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提前半年实现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6/5  浏览量:3028   收藏 | 打印 | 关闭

  得益于葫芦岛市多年来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中的成功做法和扎实的基础工作,截至目前,葫芦岛已顺利完成“两房”并轨运行工作,提前半年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并多次荣获省绩效考核优胜奖。廉租房和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两条线”。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全省将这“两条线”合并为“一条线”并轨运行。在并轨过程中,我市行动迅速,将原有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方案做了进一步细化、微调,使其更趋合理化,在短时间内便与省里的要求实现了无缝对接。并轨后统称公租房,保障对象标准分为A、B、C三类。A、B类为中低收入无房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毕业大学生中的无房户,即原来的公租房保障对象;C类为城镇最低收入无房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即原来的廉租房保障对象。并轨运行后,在房源分配上,依然保证对C类人群应保尽保。

  实行并轨运行后,运行程序上没有太大变化,受益群体没有太大变化,但实现了房源统一筹集、资金统一使用、申请统一程序、配租统一管理,资源配置更合理了,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的优惠更多了。(记者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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