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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连续十年荣获“省级平安县”称号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6/12  浏览量:2893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近日,绥中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4年度辽宁省先进平安县”。据了解,自2004年起,绥中县已经连续10年获得“省级平安县”的殊荣。

  为把绥中真正打造成为平安县城,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近年来,绥中县始终从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入手,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争创市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和省级“平安建设示范县”为目标,强力推进“平安绥中”建设。

  在平安县的创建过程中,综治工作一直是绥中县的重点工作之一,依托新建的25个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和280个村(社区)工作站,绥中县建立了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一站式”办理模式,仅去年一年,全县共排查、受理民事纠纷1614起,成功调处1602起,调处成功率98%。同时,绥中县建立完善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留守妇女儿童、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

  绥中县还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为群众全力构筑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近年来,绥中县大力开展城乡警务改革,成立巡防指挥部,建立警务室69个,招收公安协管员274名,落实大棚蔬菜区、果树区、输电线路等特定区域的防护措施,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动态联动技防网络;始终贯彻“严打”方针,先后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为全县学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赵蕊、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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