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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持续优化调整 促进楼市企稳回暖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量:1401   收藏 | 打印 | 关闭

  临近年末,多地出台新一轮楼市新政,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支持房地产企业推出“换新购”等新模式。展望2024年,机构认为,房地产政策将继续优化调整,供需两端政策均有发力空间,同时企业融资环境有望得到改善;土拍规则预计将继续放宽,带动土地市场活跃度提升,促进楼市需求企稳回暖。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重点工程建设,将成为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抓手。

  更好发挥公积金作用

  12月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租购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根据通知,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家庭年缴存金额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取。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可执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目前可申请12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按照贷款最高额度执行,目前可申请100万元。

  同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的人才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社会事业优秀人才、博士。支持对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可合并计算。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可按照首次首套双缴存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认定贷款金额。支持对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照工作迁出地或迁入地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还款能力。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努力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准确把握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主要任务,深入领会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工作部署,在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激发改善性住房需求

  近期,多地出台一系列楼市新政,涉及内容较广。

  湖北近日出台楼市新政,推动适当延长贷款年限。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推出“换新购”等新模式,更好激发“以小换大”“卖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东乡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强化公积金政策支持。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二是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不再区分期房或再交易房。同时,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交付。对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企业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对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

  展望2024年,机构认为,房地产政策有望持续宽松,促进楼市需求企稳回暖。中指研究院称,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将继续优化调整,供需两端政策均有发力空间;企业融资环境有望得到改善;“保交楼”资金和配套举措或进一步跟进,推动化解项目交付风险;同时,各地土拍规则预计将继续放宽,带动土地市场活跃度提升。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包含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在内的三大重点工程建设,将成为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抓手,助力市场修复筑底。(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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