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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十百千”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开始实施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8/25  浏览量:2860   收藏 | 打印 | 关闭
  8月6日,在连山区沙河乡的南王屯村、钟赵屯村以及沙河营村,施工人员顶着烈日正在加紧修路、铺设花坛、清理垃圾。在去年农村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我市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十百千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到2017年,全市创建10个“宜居示范乡”、100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1000个“宜居达标村”。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宜居乡村建设分三个阶段完成,即农村环境治理、农村设施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共有15项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四六一”,即抓好“四项治理”、“四项改造”、“六个提升”和“一个打造”。“四项治理”就是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和柴草乱堆乱放问题,达到乡村环境整洁;“四项改造”就是改造农村破旧危房及农户院墙、道路、饮水和旱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提升”就是提升村庄亮化、乡村绿化、乡村美化、生态优化、服务优化和管理优化水平,建设环境优良、富庶文明的新家园;“一个打造”就是打造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乡村旅游、沟域经济等特点的特色村镇。

  今年,在去年农村环境治理基础上,选定一批环境治理达标村,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宜居乡村创建工作,主要任务是环境治理和设施完善,即“四项治理”和“四项改造”以及“六个提升”中的亮化、绿化、美化及生态优化。其中,重点村在此基础上,还要兼顾补充“六个提升”中的管理优化、服务优化和“一个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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