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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首次启用房屋“养老金” 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9/7  浏览量:2831   收藏 | 打印 | 关闭

  8月16日,龙港区青青家园小区改造工程开始动工。这是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以来,首次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经过“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使用维修资金的改造工程。青青家园小区的改造,开创了我市动用维修资金进行小区改造的先河,也为其他小区业主树立了“维权”典范。

  怪象:有钱难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专项保障资金。据介绍,目前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着维修资金有钱难使用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业主对维修资金了解少,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组织难”、“决策难”的情况。

  业主要启用维修资金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需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建筑面积占区域内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是,虽然业主对维修资金普遍很重视,但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承担义务的意识欠缺,公共意识淡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使得签字同意的“保障线”变成了“高门槛”。

  另外,业主还普遍存在“惜用”心理,有些业主受长期公有住房制度下形成的由“公家”负责的惯性思维影响,不愿承担维修费用,有些业主因考虑资金保障的长期性,对动用维修资金维修与自己关系并不密切的共用部分,出现不愿使用、不愿过早使用的倾向。

  突破:多方配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被人们称之为房屋的“养老金”。包括用于房屋质量问题、道路毁损问题、上下水管线爆裂、消防设施和电梯的维护、维修以及小区的绿化、公共照明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我市从2007年开始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归集。

  一直以来,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要是用于部分业主房屋渗漏、上下水管线爆裂以及消防设施、电梯等影响业主安全的特种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使用,使用的维修资金由受益业主分摊。维修资金余额不足30%由业主续存。据介绍,我市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率逐年在增加,由2007年的15户达到现在每年900户左右。

  此次对青青家园小区改造,是我市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上的一个突破。在动用维修资金对小区道路、排水设施进行修缮过程中,市物业管理中心、物业公司、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共同参与,互相配合,从业主维修资金档案的整理、入户征求意见、现场勘验、制定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预算、业主签字确认到施工验收都做了大量工作,既保障了产权人对维修资金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提高了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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