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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环境和城市品位实现双提升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9/13  浏览量:2555   收藏 | 打印 | 关闭

   自4月下旬我市发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起,全市掀起了“创城”热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创城”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各项指标内容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人文环境和城市品位实现双提升。

  在“创城”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以“八个提升”为主要内容,落实任务指标,全面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工业强市、项目支撑、沿海开放、民生保障四大战略,搭建中小微企业发展平台,培植第三产业发展土壤,成功召开了泳博会,带动了文化、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等各项事业的进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我们的城市 我们的家园”、“农村环境整治”等活动,使市容和农村环境得到治理,社会秩序得到优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管理机制推陈出新,社会治安管理得到强化,发展软环境得到优化,文明窗口形象得到塑造,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提升,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身边好人、十大感人事迹、最美家庭等由政府部门发起的活动,通过道德模范人物的精神引领和“正能量”的宣传教育,在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文明使者”,社会风气向好发展;文明社区建设水平提高,社区办公、娱乐健身等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工作体系得到健全,社区服务功能得到完善,社区自我管理得到改进,继连山区之后,龙港区、南票区等相继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规范有序,服务完善,形成了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水平得到提高,为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尤其是利用暑假时间,各街道社区、关工委以及文化稽查等各部门在社会实践、思想教育和社会文娱场所净化方面,取得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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