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企业动态
项目进展
行业资讯
公示公告
Home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单人最多可贷35万元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9/20  浏览量:2507   收藏 | 打印 | 关闭

  9月23日至9月25日,沈阳秋季房交会在奥体中心南广场举行。9月16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按新的标准执行,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最多可贷35万。

  贷款额度单人最多可贷35万

  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30万提升至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50万提升至55万;家庭成员三人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据了解,早在2012年3月,沈阳市已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单人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还贷半年以上可申请提前偿还

  根据以前的政策,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目前这一时限已经调整为半年以上。每次偿还本金由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调整为10%。提前部分还款最高次数没变依然为5次。提前部分还款后,公积金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

  据介绍,借款人正常还贷半年以上,可以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符合条件贷款人年龄可放宽

  按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据了解,目前针对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沈阳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条件包括: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Copyright © 2007-2024 lnssj.cn 版权所有:辽宁绥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育才路21-1号 辽ICP备10012296号
技术支持:东升网络传媒 辽公网安备 21142102000064号
人力资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