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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贷算首套房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4/10/9  浏览量:2686   收藏 | 打印 | 关闭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9月30日)发布通知,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重申房贷利率下限为7折。而首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贷款买房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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