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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督促市县两级加快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5/1/10  浏览量:2619   收藏 | 打印 | 关闭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在即,1月4日,国土资源部公布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尤其是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

  通知说,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出的重大改革决定。

  通知要求各地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明确原来保存在有关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移交、整理、保存的方式及时间,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通知强调,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力争2015年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完成机构整合的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唯一可以接入信息平台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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