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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房产调查:婚前财产公证“没必要”
本文出处:辽宁绥四建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5/6/10  浏览量:2409   收藏 | 打印 | 关闭

  您如何看待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归属的规定?从感情上而言,您认为婚前财产是否应该算为夫妻共有……渤海早报记者从位于天津开发区的58同城获悉,该平台所做一项以京津冀区域为调查范围的婚姻与房产调查日前出炉。

  这项涉及约6500人的调查显示,在房产证上登记名字方面,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占56.19%。其中,名字为女方的比例约为六成。“如何看待婚姻一方要 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名字?”对这一敏感问题,《调查》结果显示:“无可厚非,爱我就在房产证上加我名字”为21.37%;“如果双方打算一辈子在一 起,加不加名字根本无所谓”为46.18%,“坚决不同意,这是在为离婚找退路”占32.45%。

  如何看待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归属的规定?夫妻双方认为“很公平”的比率占55.31%,“有利于男方,女方权益弱势”占31.48%,“有利于女方,男方权益弱势”占13.21%。

  《调查》显示,在“从感情上而言,您认为婚前财产是否应该算为夫妻共有”这一选项中,认为“应该为夫妻共有”的占到55.12%;“在结婚时,您是否会 考虑做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协议”选项中,认为“没有必要,有伤感情”的占68.19%,“先小人后君子,一定要做”的占31.81%;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 贷款购置的房产,您如果作为另一方会参与共同还贷吗?针对这一选项,认为“参与,理所应当的”占67.15%;“房本写我名字就一起还,不写我名字就不参 与”占21.16%,认为“只要是婚后还贷都算共同还贷了”占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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